【Now財經台】長和(00001)就巴拿馬違反投資保護條約,破壞長和在巴拿馬的投資啟動國際仲裁,索償逾15億美元。
長和宣布,已就巴拿馬違反投資保護條約,以國家行為針對一項已有數十年歷史的港口特許經營權,並破壞長和於巴拿馬的投資,正式向巴拿馬展開國際仲裁,索償超過15億美元,折合約117億港元。
長和稱,早於今年2月初已就巴拿馬1年來針對長和資產的持續打壓,向巴拿馬發出投資保護條約爭議通知,尋求解決方案但未果,巴拿馬當局的一系列國家層面打壓行動,包括自去年初開始,在缺乏正當程序下突然針對長和的投資展開新調查,推翻在法律上保護港口特許經營權,長達30年的法律立場,並策劃取代長和附屬巴拿馬港口公司。
在條約爭議通知發出後,巴拿馬不但沒有設法解決爭議,反而透過行政手段加劇國家行動,並強行接管原屬巴拿馬港口公司控制的巴爾博亞港和克里斯托瓦爾港兩個貨櫃碼頭,令長和蒙受巨大損失。
長和因此發出補充條約通知,但巴拿馬仍持續打壓,在超過6個月後才進行一次徒具形式的磋商會議,但從未提出任何賠償或解決方案。
長和指,種種事實均顯示,巴拿馬已淪為風險國家,漠視法治、公司法人地位、合約當事方範圍、仲裁協議適用範圍、條約權利和條約爭議解決機制,又提到長和今次根據投資條約權利索償,與附屬巴拿馬港口公司在今年較早時,根據特許經營合約及國際商會仲裁規則,向巴拿馬索償逾20億美元,兩者截然不同。
巴拿馬之前曾企圖迫使長和納入附屬公司啟動的合約仲裁,無視公司法人地位及特許經營合約適用範圍,最終失敗。
長和強調將繼續在分別展開的仲裁下,維護本身不同的權利,尋求解決方案,並永久保留一切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