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股票

    名稱 現價 升跌

    資料報價延遲十五分鐘

    標籤: 地產

    認識租客權責 減少租務爭議

    【地產】 2小時45分鐘前

    【信報財經新聞】很多租客在尋找心儀單位時,都會委託持牌地產代理;然而,租客在租樓的各個階段,需清楚了解自身的權利與代理的職責,以免產生不必要的誤會與糾紛。

    《地產代理常規(一般責任及香港住宅物業)規例》訂明,地產代理接受客人委託處理香港住宅物業的租賃時,必須與業主和準租客訂立法定的「地產代理協議」。協議內列明主要的委託條款,例如協議有效期、委託形式(例如是單邊還是雙邊代理)、佣金數額等資料,以釐清雙方權責,並保障雙方的利益。倘若客戶並非由律師代表,地產代理須向其清楚解釋地產代理協議內的所有條款及條件,以確保客戶知悉其在該協議下的權利及責任。

    當地產代理為業主及租客訂立租約時,各方必須留意,不論是臨時租約或正式租約,均具有法律效力,簽署後應遵守該合約上的條文。因此,租客在簽約前應親身視察物業,確保單位狀況符合預期。持牌地產代理雖然具備專業地產交易知識,但並非專業技術人員,並沒有法定義務或專業能力去確認物業結構與漏水問題、單位內電器及傢俬狀況、或替業主履行物業維護的責任等。

    此外,地產代理在緊接臨時租約及正式租約訂立之前,均須就物業進行土地查冊,並向準租客提供該物業的土地查冊結果文本,確認當時的擁有權及檢視土地查冊上的資料,留意該物業是否註有當時仍有效的產權負擔,例如單位是否附有違例建築工程的建築命令、未解除的按揭等,因為這些事項可能會影響租客的權益。

    當地產代理就有關物業與客戶達成租賃協議後,其他向客戶提供的服務,一般而言並不屬於《地產代理條例》下定義的「地產代理工作」的範疇。如客戶需要代理為其提供其他服務,雙方應另行訂立相關協議。例如在租約期內發生家電或物業損壞的維修責任、或是租客欠租等問題,一般均屬於業主與租客之間直接處理的事宜;如業主及/或租客需要代理代為處理就應另訂服務協議;然而,該等售後服務不屬於「地產代理工作」。

    當租期屆滿,租客退租交樓時,可能會遇到業主扣除按金或拒絕退還按金。這些同樣屬於業主與租客之間的合約紛爭。地產代理只能盡量協助溝通,並無權力強行要求業主退還押金,代理本身亦無責任代業主賠償相關金額。

    租客明白地產代理的工作範疇,並在承租物業前了解物業資料及租約條款,方能確保租住體驗安心順暢。於地產代理監管局的消費者教育網站,租客可下載「安心租屋指南」、「非本地學生在香港租屋指南」等刊物,了解更多住宅物業租賃的一些步驟及注意事項。

    陳汝儆地產代理監管局執行總監

    想睇更多財經消息
    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