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報財經新聞】《修訂香港與東盟〈投資協定〉的第一議定書》於今日簽署,以啟動《投資協定》相關條款,使香港企業在東盟10國可享有不低於當地或外國企業所享有的待遇。
《議定書》由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副局長陳百里在菲律賓馬尼拉簽署。商務及經濟發展局發言人表示,東盟是香港的主要投資夥伴,並已連續4年成為本港第三大向外直接投資目的地,有關投資存量達6712億元。《投資協定》帶動了香港與東盟之間持續蓬勃發展的投資關係,並鞏固了香港作為國際投資樞紐的地位。
商經局發言人續說,深信《議定書》的簽署及其後的落實將穩步推動香港與東盟地區的經濟、貿易和投資關係。香港將與東盟夥伴並肩合作,進一步為區域經濟發展和投資增長而努力。
東盟十國即汶萊、柬埔寨、印尼、老撾、馬來西亞、緬甸、菲律賓、新加坡、泰國和越南。《自貿協定》和《投資協定》仍有待東盟內部程序以擴展至第11個東盟成員國東帝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