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報財經新聞】地產代理監管局(地監局)一直致力維護地產代理行業的專業操守,經常提醒地產代理從業員,要恪守操守守則,避免作出破壞行業聲譽及違反誠信的行為,並切勿從事可能觸犯法律的活動。
最近有3名地產代理涉嫌行賄及受賄,把公司客戶放盤的資料洩露予其他地產代理,因而被廉政公署起訴。
地監局嚴厲譴責這些在業界中俗稱為「偷盤射單」的手法,重申地產代理不得於未得其僱主的允許下,把屬於其僱主的客戶或放盤資料轉移至另一家地產代理公司,或鼓勵別家公司的代理私下轉介客戶或樓盤。
根據普通法,每名僱員都應該對僱主忠誠和誠實。若有違職責,僱員可能被僱主起訴,追討損失。
另外,視乎個案的情況,地產代理的「偷盤射單」行為亦可能干犯《防止賄賂條例》、《盜竊罪條例》及《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等。
地監局多年前已發出執業通告(編號03-10(CR)、07-02(CR))規管有關「偷盤射單」的行為,明確提醒持牌人必須遵守相關法例及操守守則,避免任何不當行為。地產代理公司除了要採取電腦保安措施以防資料外洩之外,亦不應該處理員工來歷不明的盤源,避免本身亦可能觸犯法律。
樓盤和客戶資料是地產代理公司的重要財產,持牌人在未經僱主同意的情況下,切勿擅自取用這些屬於僱主的資料作業務以外的用途。地監局會繼續協助其他執法機構,打擊涉及賄賂、洩露客戶資料等違法活動。
總括而言,地產代理業界之間合作,只要是合法合規並無問題;但如個別持牌人(不論是個人還是公司)鋌而走險「偷盤射單」,除了須負上民事責任及觸犯刑事罪行的嚴重結果外,亦會違反地監局制定的《操守守則》,有機會被地監局撤銷其牌照。
陳汝儆地產代理監管局執行總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