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com財經】發展商延遲交樓的情況時有發生,大多推遲三個月至一年不等,不過近日有新盤四度延遲關鍵日期,仍未能提供確實交樓日期。新盤接二連三出現延遲交樓事件,屋苑最終會不會變成爛尾樓?
事件中涉及的屋苑是何文田豪宅傲玟,由高銀金融(00530)主席潘蘇通私人持有,項目位於常盛街17號,提供401個單位,最初推售時關鍵日期為2020年11月30日,隨後兩度更改為2021年5月29日及7月6日,不過上述三個日子也未能交樓予買家。
去到第三次延期時,合同列出關鍵日期有機會延至半年後,即是2022年1月6日,但至今仍未能收樓。交樓日期一拖再拖,買家可以怎樣做?可以單方面取消交易嗎?還是只可以等待屋苑建成的一天?
根據《一手住宅物業銷售條例》,在特定原因下,如天氣、天災、暴亂或其他原因影響施工進度,在獲認可人士批准後,發展商可將樓盤原定的預計關鍵日期延後。但假若項目未能在指明日期或任何經延展的日期起計的6個月內完成,買方則可撤銷該合約,賣方須於撤銷後的7日內,將買方根據合約支付的所有款項,連同該等款項的利息退還買方。
就此不幸的情況,發展商都有表示,受影響的買家可以選擇繼續完成買賣合約,或即時取消成交。如取消交易者,將可按照買賣合約之條款退回訂金及利息補償。還有一樣值得大家留意的是,傲玟是1997年後首個被取消預售樓花同意書的新盤。即是說,傲玟暫時無法再以樓花形式銷售單位,直至該發展項目完工並獲發合約完成證明書為止,才能調整策略以現樓發售。
為什麼會發生這麼罕見的情況?地政總署規定發展商申請預售樓花同意書,主要是要發展商證明具備足夠技術和資金完成發展項目,以保障消費者權益。然而有關發展商被多次要求下仍未能證明財力足以應付超支費用,因此政府有此行動。
事實上,政府取消預售樓花的行動是合情合理的,一來此舉可以防止再有新買家購買相關新盤,即使項目最終爛尾,都可以減少整個傷害;二來可以迫使發展商加快興建進度,以減少單位爛尾機會。